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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刀武士,我有些苦笑,以他的性子……我要了摇头。

那张子安还是在独自的说着:“万岁爷很是高兴,当时便伤了十四爷,晚上晚宴时大家都去给十四爷敬酒,十四爷似也是极高兴的,竟是将那一坛烈酒喝了个精光,真是海量啊。”

那张子安说到兴奋处,没有发现一边随行的我正独自沉默着。

人渐渐的多了起来,日头也越来越高。终于感到了丝丝的暖意,慢慢的随张子安遛达着,心情也不似方才那么沉重,只是还是小心的看着四周的动静。心里想着,不怕不怕,明日便能离开这里了。

正想着,眼角处却看见那个白色的身影,他真的是很喜欢白色,与昨日的骑装不同,今日他穿了一件白色暗花的雪缎便衫,外面套了一件青色镶金边的坎肩。远远的与他的侍卫说着什么,丝毫没有半点昨日夜里的痕迹,仍旧的那么意气风发。远远的挺拔着身姿,自顾的向前走着。

“姑娘,姑娘。”一阵唤声将我从思绪中唤回,我抬头看着张子安。他见我看向他,便笑了笑:“姑娘今晚要做好准备,明日一早,便随我出发,找机会离开。”

我点了点头:“张大哥费心了。”是的,明早我一定要离开,只能成功,不能失败。

“姑娘答应邬先生的也要做好准备。”那张子安看着我,笑眼中透出丝丝的严肃。

我愣了愣,没想到在他的眼中也会有这般严肃:“放心,既然答应邬先生,瑾玉绝不会食言。”心里却微微的有些烦恼,到底应该写些什么呢?

第二天一大清早,我便起了,匆忙的洗了把脸,便和张子安出了帐子。今天康熙便要与众皇子们行围,声势很是浩大。我心里紧张的很,脸色想是有些难看,张子安见我脸色不是很好,出言安慰了我几句,便带我去了马厩。

他拉出一匹看着比较温和的母马:“你便骑着这匹吧,流云性子温和,脚力却不输给那些公马,等姑娘到了后便将它放回。它极聪明的,认得回来的路。”

我接过缰绳,点了点头看着这匹枣红色的母马,心里有些感激。这几年跟着穆赫林,我的骑术已经大有长进,应该不会输给那些侍卫们,还是赶得上的,不会露出破绽。

就待我正要和张子安出去的时候,一个同样是校尉打扮的男子跑了进来,看见张子安便道:“正到处找你呢,方才富察大人那边传来了话,说是跟着十四爷的兀扎满昨个便闹了肚子,这回子爬都爬不起来,大人让你随着十四爷那边。”

张子安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,那人便又急匆匆的出了马厩。

我看着张子安,他一贯挂着微笑的脸上现在竟然也是露出少有的严肃,他看着我低声道:“即是这样,我们随机应变。半路上我与你慢慢的后撤,爷们打起猎来就什么都忘了。”

我看着他默默的点了点头,心里却是如江海般翻腾。怎么会如此的巧合。

皇帝围猎的场面我以前也是见识过的,气派十足。只是人确实多的很,我就这样静静的跟在张子安身后,拉低帽沿,虽是没人注意,却也是手心冒汗。

不远处十四和那个名叫婉玥的女子并肩驾着马慢慢的向前走着,我心里有些着急,若不是向北行进,那我便会多绕一大段路程。只是没等我多想,便看见前面的人们开始向北行进,竟然真的是往北走的。

我慢慢的跟着前面的人,侍卫不少,我慢慢的与他们拉开距离,在后面磨蹭着。过了一会张子安便从前面反了回来,看看前面的人,低声对我说:“十四爷现在正在追一只狐狸,你便向西北方向走,用最快的速度,约么一盏茶的时间便向正北方向走。”

我默默的点了点头,犹豫了一下,从怀中掏出一个锦袋,递给了他:“张大哥,这几日多亏了你的帮忙,瑾玉没齿难忘。”

他接过锦袋放入怀州中,又低声道:“姑娘不必言谢这全是大人吩咐的。”末了停顿一下:“姑娘向前走自会见到想见之人。”

我心里一颤,想见之人?是穆赫林吗?难道邬思道竟然有办法通知到穆赫林,如果是这样的话,为什么穆赫林不来找我?

别过张子安,我怀着满腹的疑问向西北方跑去。

感觉到风在我耳边呼呼的刮过,我拼命的策马向前,直到再也看不见人影,才跳下马,拿出张子安临走前给我的一个包袱,打开一看竟是一身蒙古女子的装扮,我不禁微笑起来,这个人还真是细心,这样即便是有人发现了我,只要不是认得我的人也不会过多的怀疑,最多说不小心闯进行围的区域,我抬头看看一望无人的草原,在马儿的身后将这身穿了两天的男人衣裳脱了下来,换上这套女装,竟然以外的合适。

丢弃了原来的衣服,跳上马这才调转马头向正北方赶去。

太阳已经正中的照在头顶,渐渐的有些热了起来,在阳光下的草原,轻风微微的掀起一片片碧浪,甚至在草丛中有些不知名的红白小花娇嫩嫩的开着,的确是一个适合行围的好晴天。

在马背上颠簸着,我想着昨晚的情景,那个给张子安的锦袋里有我写的一个字。

其实我是很有些犹豫的,我知道可能就是这一个字会让邬思道更加坚定自己的立场,更加的相信自己的作为。我知道我的这个字很有可能打破一些东西,即便当年八阿哥问我的时候我都没有回答,现在想想自己真的是自私的。为了能回去,我还是把这自己决定永不提及的秘密告诉了邬思道,可是人不就是自私的吗?我安慰自己,自私是人性的特点。斯宾诺莎说过:任何一件事物,第一个性质就是自我保存。

在那锦袋里的宣纸上我写下的是一个“雍”字,四阿哥已经封了雍郡王,邬思道一看便会明白。只是希望他能遵守与我的承诺,不再向第二个人提及这件事。

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,流云有些局促的放慢了步子,我一惊抬起头来,远远的前方竟然站着两个人。

猛的停了流云的步子,我有些犹豫是不是应该继续往前走,实在是有些远,看不清楚甚至分不清是男是女。在这无人的草原,若是遇到牧民还好,若是遇到行围的侍卫还真是有些麻烦的。

就在我左思右想考虑是不是继续的时候,那两个人竟然也发现了我。我心里暗骂自己笨,既然我看得见人家,人家自然也看的见我。

我猛一扯缰绳,流云被我拉的前蹄上扬,却在看见来人暗红色的蒙古袍时愣住了。那是离开前才为他做的袍子,愣愣的看着他越来越近的脸,有些憔悴,下巴上有新冒出来的胡茬,眼睛里也都是血丝。

在据我一丈多远时,他慢慢的停了下来,单手扯缰,慢慢的过来。脸上竟没有责怪的神情,只是温和的笑着,轻轻的道:“回来了?”

我看着他消瘦的面庞,眼眶有些湿润,点了点头。原本一肚子的话似乎觉得一下子尽在不言中。每次我等他回来的时候都会说一句“回来了?”只不过这次换成他等我。现在回想起来,似乎我们之间出了那次惊天动地的私奔之外,从来都是淡淡的等待与被等待,这种幸福不是那种浓烈似火的爱情,只是一种围绕在心间的幸福和温暖,他每次回家见我在外等候,一定是如我现在的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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